热血青年携笔从戎,国家政策保驾护航!无论你正在考虑应征入伍,还是即将退役复学,这些实实在在的资助政策都与你息息相关。今天,我们带来最全面的服兵役学生资助指南,涵盖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多项政策,助你军旅学业两不误!
一、资助政策全景解读
1. 学费补偿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适用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
资助方式:
→ 入伍时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 或对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资助标准:
→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2024年9月1日及以后入伍)
→ 按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贷款金额(含利息)较高者执行
2. 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
适用对象:
→ 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
→ 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入学新生
资助标准:
→ 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 同样享受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的减免额度(2024年9月1日及以后入伍)
3.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适用对象:
→ 2019年秋季学期起考入高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
资助标准:
→ 每生每年37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1850元)
→ 全员享受,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注意:退役士兵申报国家助学金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时间,由所在高校组织退役士兵通过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线上申报系统进行,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下拨资助资金。未申报或未按时申报的退役士兵不可领取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流程逐步详解
第一步:全国征兵网填表
应征入伍学生:
→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 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退役复学/入学学生:
→ 登录全国征兵网
→ 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助学金:
填写《湖北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表格内容填写提示:
1.所有申请表信息均要求为打印,不能手写。
2.在征兵网上注册的同学请按网上的说明与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注册。
3.有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
★ 兵役登记页面
(1)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
(2)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学生选择“在校生”。
其他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学费补偿代偿页面
(1)补偿代偿总额
应缴学费总金额:按照应缴学费总金额×已读年份填写(已读年份:入伍前就读年级为1年级是1,2年级的是2,依此类推)。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填写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不包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金额,我校学费一般为5000元。
学费减免金额:一般填“0”,如有学费减免情况按实际填写。
(2)补偿代偿类别
按照规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学生只能选择一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2024年9月1日及以后入伍的),学生可以在相应选项处打“√”。
(3)资助信息
学号:按实际填写
学校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
(4)家庭成员信息:
至少填写两位家庭成员信息,保证所填电话使用通畅,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5)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填写贷款信息,没有的不填。
本金、利息:参见本人贷款合同或咨询贷款经办银行。按实际情况填写。
(6)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
选择账户类型:我校只允许选择银行账户方式。
开户人姓名:学生本人。
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区、地址等:请填写湖北银行卡号。
务必准确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区和地址,防止信息有误导致转账不成功。
(7)退役复学:
复学就读年限:退役复学后还需在校就读的年限。(退役后还读1年的填1,2年的是2,依此类推)。
申请学费减免总计:5000×复学就读年限(退役后还读1年的填1,2年的是2,以此类推)。
4.打印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
5.修改信息:打印完表格后,如需修改信息,请在网上修改,提交后重新打印。
第二步: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应征入伍学生需办理:
学校财务处确认学费信息
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复学学生需办理:
办理复学手续(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学校财务处确认学费信息
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第三步:提交材料
请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天门职业学院篮球场对面),
以下为必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湖北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请标明持卡人姓名和卡号,如委托他人收款需提交委托书说明情况);
3.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自主就业证明;
4.如已毕业需要毕业证复印件,如未毕业需要学信网在校信息截图复印件;
其他申请材料按申请项目提交:
1.申请助学金需填写《湖北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表Ⅰ、申请表Ⅱ在全国征兵网下载填写,并盖章(批准入伍地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一式两份;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选择贷款代偿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材料提交时限: 当年入伍(退伍)当年报送,一般截止时间为10月中旬。
常见问题解答
Q: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可以同时申请吗?
A:不可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建议根据“就高原则”选择(学费或贷款金额较高者)。
Q:必须要使用本人的银行卡吗?
A:原则上是的,且本校需湖北银行银行卡打款,建议提前办理;如确实无法办理需借用他人银行卡,请务必提交委托书并与被委托人协商一致。
Q:曾经申请过但是学费未全部补偿成功怎么办?
A:曾经申请过但是学费未全部补偿成功需继续申请,比如,某生在2024年秋季已经成功申请补偿10000元(两年学费),还需要申请第三年的学费补偿或减免;则需要次年秋季学期按要求再次申请补偿或减免5000元(第三年学费);
Q:怎么确定下载哪个申请表?
A: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Q:错过当年申请时间怎么办?
A:原则上需当年入伍(退伍)当年报送!未按时申报者需等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处理,可能影响助学金发放。
Q:已经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还能再同时以退役士兵身份申请国家助学金吗?
A:两者都属于国家助学金,而非两个项目两个助学金,不能同时叠加享受。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728-5223655
附件1: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填写样表-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3:代收款委托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