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序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经学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及院内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核等程序,现确定拟推荐16名学生申报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具体初审名单附后。

为充分保障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与公正性,现对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学生资格或评选过程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异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或电话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28-5223655。
天门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23日